Sunday, November 25, 2007
Saturday, November 03, 2007
一走了之
Kinnasai,我中学的朋友要离开这里回到他原来的地方.7年之痒.不知不觉,我们这班朋友在这里呆了7年,有的结婚了,有的做老豆,有的要做别人的老妈子(不是我啦..),有的交了这里的女友(看样子是回不去的啦..),有的回去不知道可以做什么(干脆留下来lo)...总之我们最后还是沦落在这里.不是不好,只是觉得我们应该还有选择的余地..两天前,我们为他饯行..由LZ负责叫人.我发现那些想不到他会来的都来了.他的人缘算是不错了..连我这个北部的人都会出席..其实也不是什么啦..我为他可以放下这些一走了之的决定很鼓励,也可能是因为以后不必看到这样的朋友,要快快赶他走也不一定..哈哈,我们都觉得他呆不久,原因很简单-第一,回到那里,你要更一些你不喜欢的工作,你学习他们慢慢吞吞的态度..你要吃$,尤其做他那一行的,有时候不是你要不要的问题,很多时候是你没有的选.真的没有的选,你可以选择不要,但是你会觉得很对不起自己,然后你就同流合污,然后你更讨厌自己,然后你回来说:"我回来了",然后我们又因为你回来,又为你洗尘...哈哈,想太多了..说不定,你在那里过的很好..如果是这样,不要忘了"带歇"我哦!!那天出席的有:SB,Bobby,LZ,M,RS,ZR还有CL(我的佬)..哈,我是唯一的女生,算是给足面子了..下个不知轮到谁?